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第1篇
说起小瓷象,那是去年夏夭,我和妈妈去一市场买东西,一眼就看见卖陶瓷制品的货摊上摆着一对漂亮的小瓷象,我一下子就被小瓷象迷住了,硬拉着妈妈把它买了回来。小瓷象真讨人喜欢。它全身雪白雪白的,就象是用汉白玉石雕刻出来的一样。一对乌黑的大眼睛镶嵌在脸的两旁,着上去很有神采呢!小瓷象的嘴咧着,好象在笑。它的鼻子又长又粗,好象在不停地甩来甩去,真有趣!小瓷象的耳朵象两把大蒲扇,紧紧地贴在头上。
它的四条腿就象四根粗大的柱子,支撑着它那肥胖笨拙的身体。它的尾巴又短又细,象一条小鞭子在摆动。我把这对站在石座上的小瓷象,放在我的写字台上。没事时我就往桌子上看,越看这对小瓷象越感到它们好象在一座小山上,一个站在山上,另一个站在山下。棕色的L_I上还长着几丛绿油油的小草,把小山点缀得更加美丽。山上的。小象好象在大声喊:“快来看看这里美丽的风光呀!”
下边的小象听了,好象很着急,埋怨这山坡太陡,怎么也爬不上去。这时山上的小象伸出长长的鼻子,说:“快来啊,抓住我的鼻子,我把你拉_L来。”下面的小象很高兴,也伸出长长的鼻子搭在上面小象的鼻子上,上面的小象身子往后仰着,使劲地拉呀拉,下面的小象也慢慢向上爬,终于爬上去了。我出神地望着这对小象,看了很久很久,我想:“这不是发扬了团结友爱的精神吗?”想到这里,我对这对小瓷象更是爱不释手了。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第2篇
我喜欢清晨,云雾刚刚苏醒,温暖的阳光照射在大地。我喜欢那清晨凉爽的感觉,我喜欢清晨那没有杂物的光。
我喜欢午后,太阳高高地挂在头顶上,白云惹得多了起来,阳光没有了遮挡,直射大地。我喜欢那止不住的热气,我喜欢那蒸桑拿般的感觉。
我喜欢傍晚,一丝丝晚风吹了过来,远处的红太阳正在慢慢下降。我喜欢傍晚那清凉的感觉,我喜欢那傍晚那火红的景象。
我喜欢夜晚,一颗一颗小星星,缀在夜空眨眼睛。我喜欢那闪亮的感觉,我喜欢那朦胧月光的感觉。
我也喜欢下雨,下毛毛细雨。雨点柔软而细小,却像断了线的珠子般,多而精练。当雨点落在手掌心,温暖,油然而生。当耳旁划过雨的声音,烦恼,化为灰烬。当绒毛的感觉弹过指尖,暖流,心中激荡。雨中的景色,又好似一卷模糊的水彩画,内敛的美。
我喜欢一块块金黄的麦田,散发出清香。金色的麦子压弯了腰,笔挺的高粱抬高了头。走在麦田里,还真是别有一番风趣。
我喜欢人们脸颊上甜蜜的笑容,老师对同学的鼓励,父母对孩子的鼓励,脸上出现的总是关爱的、甜蜜的笑。失落时、开心时、悲伤时、生气时,它,永远能抚平你的心。
我还喜欢想象。作者扫把飞到了法国巴黎,戴着潜水镜来到马尔代夫。回到11世纪,来到30世纪。
……
我喜欢在我心中深深的藏着那么多的我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第3篇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第4篇
我喜欢沙漠中的杨柳,成长中,将绿色的希望奉献给沙漠中旅游的人。
我喜欢花,特别是那名贵的四君子:梅兰竹菊。我也喜欢百合,幽幽的清香总能让人么喜爱。我还喜欢不起眼的野花,总能在恶劣的环境中顽强的。生长。
我喜欢天上的云朵,妈妈说我小时候呀,一抬头,就想吃棉花糖。
我喜欢银杏,扇子般的树叶永远招人喜爱。
我喜欢笔和纸,人们用笔在纸上写文章,才有了那么多千古名句,虽然现在有了电脑,纸和笔却依然在人么身旁。
我还喜欢宠物,虽然我没有,但我知道:它一定能在人们孤独的时候给人们送来丝丝温暖。
我也喜欢上网,我不常玩游戏,可是因为“创网”,让我深深地爱上了网络。
我喜欢书。小说把我带进一个个惊险的事件,童话把我带进一个奇幻的世界,百科全书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她烦恼时给她快乐,喜欢她快乐时那顽皮的笑容,喜欢和她玩耍时那欢声笑语。
我喜欢读信,一封封信代表着远方笔友那一颗颗炽热的心。最难忘一次,她给我寄来一支笔,让我画出我们之间的友谊,我用它画出一个大大的爱心,突然发现它别样美丽。
我喜欢邮票,一张小小的邮票,能让我穿越历史的长河,懂得无数道理,明白许多知识。
……
我喜欢快乐,而且深深地喜欢我拥有这么多的快乐。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第5篇
“我还是很喜欢你,像海底深万里,不知所域。”
命运的罗盘很奇妙,转啊转的,无论你逃去哪里,注定将我们捆在一起。但你温柔的话语似乎还在我耳边重复着那句不爱,可是我爱啊,这就注定了我一定会一生追逐着你的脚步,从未停歇。
我记得刚刚认识的时候,你对我还是十分温柔,当我“不小心”说出那句隐藏在心里的话时,你的脸色乍变,从此,温柔不复。
可是我不能放弃啊,因为我不能违背我的内心。所以,我就只能一直不停不停,不停不停地想要抓住你那艘不属于我这个港湾的四处漂泊的小船。可能是因为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吧。
终于,你也许是烦了我,也许是可怜我,我们在一起了。可是事实上人在一起并不代表心在一起,每次聊天都是以我开头以我结尾,每次想让你多说一句话你也是不耐烦,可是你对其他的女生却是格外的好。爱也分人,可我终究不是你的那个良人。
我知道,以可怜为基础的爱情终究不会久远。渐渐的你连我的消息都懒得回,早上我一句早安晚上我一句晚安,就这样获得了你的两个嗯。可是你晚上的嗯似乎回的特别快呢,你肯定在想“这个人终于可以闭嘴了。
我终于可以安心打游戏了。”我知道,你不爱我。
最后,我们分手了。导火线是你又借口家里有事结果去打游戏,我之前的一忍再忍终于在这一刻爆发,说了很多很多,可也抵不过你的一句“我本来也就不爱你啊我们分手吧”的伤害来的大。我的目的不在于分手我闹脾气只是想让你哄哄我,哄哄,一次就好。
现在我把当时赌气删的你的联系方式都添加回来了,我不是故意的,可是我就是把关于你的信息牢记于心里,不曾忘记。
每天看着你的动态,和你的情绪一起喜怒哀乐,没办法,我就是贱,我就是忘记不了你。但是我现在似乎有一点改变,因为我想看你幸福,而不是和我在一起的幸福。
“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喜欢你与你无关”既然不能忘却初心,那么,就一直守护着你吧,默默的,就好。
如果哪一天你发现你的生活里少了我的影子,不必惊讶,那证明着我已经放下,放下对你的妄想,开始了我的新生活。因为我还有爱我的人在我的身后,我该回头看看了,不想死守你这棵参天大树,抚摸着我的小树苗,足矣。
可是现在的我不能放弃,再做最后一把努力,因为“我还是很喜欢你,如鲸向海,如鸟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