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后感1000字精彩5篇
当前位置:贝知网>作文>初中作文>高中读后感1000字精彩5篇
高中读后感1000字精彩5篇
时间:2023-03-12 初中作文

高中读后感1000字精彩5篇

高中读后感1000字第1篇

八十天环游地球,对目前的人来讲不算太难,假如在交通闭塞的一百多年前,这真的是不可想象的。然而,菲利斯·福格先生却完成了这一壮举。

福格先生面容端庄、严肃、安静,照书上说,他就是“英国人冷静的典型风范”他的生活按部就班,行动精密准确,从来不慌不忙,任何事早有筹备,也喜欢和其他人打赌,有一次,福格先生在和牌友打惠斯特牌时,和牌友打赌,自己能像时刻表上说的一样,在八十天之内绕地球一圈!牌友们都不相信,由于这是最起码的时间,需要下了火车就上船,下了船就上火车,而且需要风调雨顺。福格先生遭到了大伙的质疑,却冷静的踏上了这漫长的旅程。

从伦敦经过了苏伊士河到孟买、加尔各答,从新家坡到香港,然后到上海横滨,然后坐船到美国旧金山、美国死亡谷,最后再回到英国伦敦。福格先生一路上都与霉运搏斗,路途争分夺秒,几乎没半点喘息的时间,他善良,勇敢,助人为乐,经过了印度,和我们的仆人让万能等人面对凶神恶煞的印度人毫不退缩,让万能更是胆大聪明,一块让阿乌达夫人脱离了陪葬的危险;经过美洲国内,和印第安人进行了交火,车厢被打得千疮百孔,总算打跑了他们,让万能又为了大伙断开火车,才得以保全大伙的生命,然而自己被抓,福格先生为了让万能又冲入印第安人的寨子。

虽然福格先生最后按时回到了伦敦的会所,得到了两万英镑,自己在路途上却花掉了一万九千英镑,用了热气球、火车、马车、游艇、雪橇、大象。对他来讲,并没赚到了多少资金,但他却得到了幸福——得到了阿乌达夫人,这才是真的旅游的意义,才是福格先生旅游的收成。

我感觉,福格先生一路上,他都没说过一件事情难,退缩回家,而是花费大笔资金完成任务,可能是他感觉,只须是用钱就可以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难事。由于假如他为了省钱而耽误了任务,就等于让他倾家荡产,遭到后人的耻笑。

之所以福格先生要完成任务,为了只不过证明——八十天环游世界是可以做到底事情,体现了福格先生不随便服输,不到万不能已必须要尽全力完成任务的心理。

这本书描写了各地的风俗习惯,更塑造了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读《八十天环游地球》让我感觉到了正义、善良、智慧、勇敢,感觉到坚定的意志,感觉到福格先生准确的行动和面对困难不愿动摇的意志和信心。

高中读后感1000字第2篇

读懂了历史,就会获得前人宝贵的经验,使自己变得明理智慧。

《东周列国志》描绘的是西周灭亡后东周成立到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历史故事。里面有很多各自为战的国家,有无数骁勇的将军,有能文能武的智者,也有很多昏庸和开明的君主。他们为了权力和土地的斗争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性格,善良与奸诈的嘴脸就像一碗搅和着很多人性佐料的汤,不只再现了那个征战的年代,还留下了很多令我振聋发聩的惊奇和值得铭记的感悟。

《周幽王女色亡国》一章述说了周幽王由于女色而不勤政爱民,最后招致亡国祸事,八百年基业毁于褒姒。哎!这个悲剧固然可悲,警醒了后人和那些君主,在江山与女色面前要掌握衡量,孰轻孰重自己心里应该有个数。我想周幽王为何会亡国,不止是褒姒的责任,他应该负全责,由于从他的故事中我看到他对自己没自控力和束缚力,不会刚则柔,柔则刚,只不过一味的柔,泯灭了上进心,消磨了意志。假如他本身有严于律己,塑身养性,勤于国事的心,亡国之事便是天荒夜谈,即便褒姒再妖艳,也不可能主宰江山的兴亡。

历史一直和人连在一块的,很多的感情就在历史的激扬文字中展示得令我感动万分。郑庄公由于妈妈偏爱小儿子,帮小儿子起兵造反而伤心。妈妈的计谋失败后,被发配边疆,庄公有誓词“不到黄泉,永不相见”。但后由来为思念妈妈,派人迎回了她,母子两人一相见便抱头痛哭,尽释前嫌。读了这个故事,我十分感动,毕竟亲情是非常重要的,即便妈妈对不起自己,但她也是对子女爱的初衷,才有偏爱。这是个错误,但我觉得这也是因爱而错,哪个不会在爱的旅途上犯了错误呢?我赞扬郑庄公可以把亲情放在隔阂恨意之上。亲人犯错,不应该一味的责怪,应该掌握包容,如此在爱的融化下,有哪些坎儿过不去呢!毕竟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十指连心的亲情。

这本书里很多地方被人感悟非凡,除去亲情,还有谦虚让位。鲍叔牙知晓我们的才能不如管仲,便为了齐国的强盛让坐落于他。这是鲍叔牙的宽阔胸襟与为国的中心。他在国家与我们的路上选择了国家。我感觉大家每一个人都要如此。自己身居高位,但大家的荣誉是国家给的,就要为国家着想。有能人强过自己,就要能者居之,谦虚的举荐,并且为了祖国可以让位,如此祖国在能人的带领下,必然会强大的。自己也会由于国强而获得我们的幸福。

高中读后感1000字第3篇

每当我读完《倾听生命》这本书,我才明白,生命的文明是一个不断传递的过程,人之所以是万物的灵长,是因为我们用爱,用宽容,用文明去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命才能称之为生命,而不是活着的皮囊!

这突然让我想起了普通人之间维护生命的善与生命的真的故事。

走在寒风瑟瑟的街上,总能闻到烤山芋的香味,这让我想起了家乡的山芋粥。

山芋是我家乡的特产,每年冬天,我都会吃到各种各样的山芋。那香香的、暖暖的烤山芋带给我无穷的温暖;那放在饭锅上蒸的山芋片,一揭开锅,让我为它的香味所倾倒……可是山芋过了寒冷的冬天,它就会坏,妈妈总在这时,把山芋洗干净,切成均匀的条状,瞅着好天气放在外面定期翻晒,等山芋的水全被晒干了,便收起来。过了冬季,煮粥时,放些在锅里,等煮熟时便可以吃了。很香,沁人心脾。我想,恐怕连天上的神仙也没有这口福吧!

尽管每年,妈妈弄了许多芋干,可是,真正自家吃的却很少。妈妈总把芋干分成四份,最多的一份留给爸爸。爸爸常年在外当保安,吃的都是南方菜,很不习惯。妈妈每年总是托人把芋干送给爸爸。爸爸一看到那芋干就手舞足蹈,迫不及待的抓一大把干吃起来,又不敢过于多吃,怕没几天就吃完了,所以每每用塑料掉裹好后宝贝似的珍藏起来。处的好同事来了,爸爸便会神秘兮兮的对同事说:“走,今晚我请你吃一顿!”同事总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说到:“老徐,你发啦!”第二份是给外奶奶的。外奶身体不好,每当妈妈带着一包芋干来看她时,她都会说:“我身体好多了,没事,放心!”说真的,外奶每次都能吃好几碗芋干粥,每次都吃的碗底直响,好像“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似的。第三份是送给二大爷的,他是个无妻无儿的人,长年在外地给人干粗活。每年都是妈妈给他洗被晒衣的。每当过完年要去打工时,妈妈总是会包一包芋干,对他说:“家里没有什么好吃的,只有这个!”他总会对妈妈说:“有了这,我就能天天吃到家乡味!”最后一份是留着自家吃,而每次吃芋干粥时,妈妈总会拼命的从锅里捞芋干放在我的碗里。尽管山芋的模样不怎么好看,黑不溜啾的,吃到嘴里,却甜到心里。最近今年,每次吃芋干粥我总会跟妈妈说:“妈,等我上大学了,我也要带山芋到大学里面吃!”妈妈此时总会笑着说:“那人家还不笑死啊!”“有什么,我一顿吃不到这芋干粥,肯定会掉眼泪的!”

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记住芋干粥,它带有家乡的味道,带有母亲浓浓的爱!

而母亲,总会在这个时候,隐去一头白发,隐去一脸皱纹,隐去一身枯瘦,回到她年轻的日子里,给我们煮芋干粥。

高中读后感1000字第4篇

一个凄静的夜晚,我来到了周公馆前,踟躇,犹豫,我是否该进去看她——一个同时失去儿子和爱人,又失去丈夫的女人?

敲开周公馆的大门,一个女人从走廊上静静走来,阴鸷而沉郁,穿着一身镶灰花边的旗袍,如同一朵黑色的玫瑰在满圆的暮色里,散发着犹豫的芬芳。

“你来了,随便坐。”

自从周朴园的和侍萍相继死去后,我成了她最好的朋友。虽然每次她的话不多,但我从她大而灰暗的眼睛里已经看出这个曾经近乎疯癫的女人的心慢慢地死去。

“想通了,便不在痛苦。”

这个可怜的女人。曾经的敢爱敢恨,曾经的强烈反抗,曾经的叛逆挣扎,在她的身上都已找不到半点痕迹。

她是这个年代里唯数不多的个性派女性,有自己的思想,敢于作出自己的决定,即使成为封建婚姻的牺牲品后,仍敢于冲破封建纲常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然而现在……不知道当她回忆自己曾说“我不好似周朴园的妻子,不好似周冲的母亲”时,会有什么感想。

“我那么,可他却从未爱过我。”

真的很为她鸣不平,她是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当周萍试图带走四凤时,她再也忍不住了,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和自己的仆人私奔,任何女人都是受不了的。爱恨交织烧毁了她的思想,她只剩下一具充斥着仇恨的躯壳。妒火和仇恨驱使她一一个庸俗女人的方式去报复周萍,甚至不惜利用自己的儿子来达到自己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目的。我看不起周萍这样的男人,他不配拥有繁漪的爱。天真的繁漪以为周萍真的爱她,真愿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厮守到天荒地老,爱她到海枯石烂。当繁漪把自己的一切——性命,名誉交给周萍之后,她就什么也不顾了。可是周萍太让她失望了,一个男人不能为他的爱负责那还算什么男?人?为什么他不能抛弃封建伦常的羁绊呢?虽然繁漪做了所谓罪大恶极的事情——抛弃了神圣母亲的天职,违背了一个母亲最基本的天性,但我会流着眼泪哀悼这个可怜的女人,我会原谅她。

“太太,请喝茶。”仆人的话打断了我的沉思。

“太太!”“太太!”“太太?”

面前的繁漪闭上了眼睛,她真的累了

她去了,但像她这样的爱,遗世独立,至净至美,淡雅清芬,永远令人迷醉神往。

高中读后感1000字第5篇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我先不说我有多么喜爱它,我先说说我的表现:我在一天之内把那本书读完了;到现在为止,我整整读了那本书四遍。你们肯定会觉得吃惊。但是我敢肯定,当你读完那本书是你也会读四遍。

这本书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他的职业就是飞行员,生于1900年6月29日法国里昂。对于作者我就不介绍了。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的这几天,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这本书是关于孩子的。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好的朋友;其二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其三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写给孩子们的书他都能看懂。如果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大成人的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是他们中只有少数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先给小男孩时的莱昂·韦尔特。”

北京出版社写道:“一个永不肯、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部温馨、真挚、感人,解读生命与生活的童话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善良的人,别人都瞧不起酒鬼,就他可伶酒鬼。小王子跟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没有背叛飞行员,把友谊保留永久。小狐狸请求小王子驯服自己,小王子答应了,也驯服了。我还觉得小王子思想很有趣,很奇怪,点灯人的工作不会有很多人喜欢的,休息的时间是那么的少,小王子却觉得有趣。

《小王子》这本书,非常值得去看,里面的故事容易被打动,只用了最简单的文字,凝结成这本深受人们喜爱的《小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