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1篇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 10%
2、机器设备10 10%
3、运输工具10 10%
4、计算机设备5 10%
5、办公家具及设备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码为01
2、机器设备代码为02
3、运输工具代码为03
4、计算机设备代码为04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xx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成本中心顺序号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2篇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2、固定资产以购买时的价值计价核算。
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为固定资产原值的10%,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年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用固定资产,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5、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应尽量不分摊,如数额较大的经总部批准可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6、根据价值与实物相结合,使用与保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固定资产的分级归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以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7、固定资产的采购由财务经理及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核,不允许超出年度管理预算。.
8、固定资产的采购经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后,由公司总部集团采购负责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的。供应商,并安排送货。
9、管理处对收到的固定资产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0、管理处有关部门在领用固定资产时必须办理出库领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保管使用。
11、固定资产的调出、变卖和因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时,必须经专人检验,确认必须需要报废后,连同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相片、报废申请表及书面报告报送公司总部,经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有关处理。
12、凡属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报废或损坏,必须上报总部领导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13、各管理处物业经理有权调剂各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各部门之间调剂固定资产时,必须报总部财务部进行相关帐务调整。
14、各管理处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出售、转移、投资、抵押等。
15、任何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行为均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3篇
3.1固定资产分类
3.1.1固定资产划分为电力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房屋建筑物和土地四大类,并结合电力生产程序和设备分布情况确定为十四类,每一类固定资产又按照用途进行分类。具体分类见《XXXXX热电固定资产目录》
3.1.2固定资产因更新改造或其他原因改变其原来用途,引起资产分类变化的,应予以重新分类。
3.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3.2.1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入账。
3.2.2零星购入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场地整理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和税金及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3.2.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2.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2.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3.2.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3.2.7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部门查明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归口管理部门鉴定估价,具体可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价,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报财务部门入账处理;
3.2.8集团公司内部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3.2.9对技改工程增加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技改工程仅涉及某一项固定资产,如原固定资产需报废,应先将该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按改建、扩建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新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如原固定资产不报废,并且技改工程不改变原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净残值等因素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3)技改工程涉及多项固定资产,其中一项或几项需报废的,先将需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费用进行拆分,对需增加的新的固定资产项目,按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包括购入成本和应分摊的工程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管理费等)作为新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对需增加原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应按分摊的工程费用,减去相关的变价收入,增加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4)技改工程对原固定资产的影响较大,已改变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等相关因素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同时应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确定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净残值等,修改原固定资产卡片;
3.2.10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3.2.11已入账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能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结算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登记的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3.3固定资产的折旧
3.3.1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率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和折旧年限确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4篇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清查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一级资产管理员负责牵头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清查的方法可分为自查和复查两个阶段,即首先由资产清查小组提供《资产清查登记表》,组织二级资产管理员和使用人员进行自查,之后资产清查小组对照自查表和实物进行复查。自查和复查阶段的所有清查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存档保留。学校各使用部门、各处室清查盘点时间为:每年的暑假期间。
2、固定资产维护
学校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由供应商修理,保修范围外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维修,或委托外单位修理。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人、不同部门之间发生转移,须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内部资产转移表》经过转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后,一级资产管理员才可办理内部资产转移手续。并将《内部资产转移表》存档。
4、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确因技术落后、使用期满、损坏、已淘汰等设备,致使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对还能在教学、科研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不得轻易报废,要做到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