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制度第1篇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阅学生须凭本人借书证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归还图书。
2、借书时需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借书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期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二、阅览室
1、开放时间每天中午12:00——1:00,下午5:00——6:00
2、借阅办法:凭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每人每次可借书或杂志一本,借阅报纸后应放回原处。
3、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将书报杂志带出阅览室,不可以借用他人证件,不准在阅览时大声喧哗。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图书室制度第2篇
1、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2、图书室必须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和纸屑等,不随地吐痰。
3、爱护图书,损坏赔偿。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以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现象,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由借阅人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4、读者进阅览室要遵守阅览室的一切制度。认真办理登记填写手续,读者阅读书报,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阅完后按时交还。
5、凡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制度第3篇
一、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图书整洁无灰尘。
二、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图书室阅读,教师填写好图书室使用登记。
三、幼儿进入图书室活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教师要加强图书的管理,教育幼儿爱护图书,不得损坏图书,看完图书放回原处,严禁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乱折、乱撕、乱扔。对损坏的图书及时修理,对丢失和破损的图书查明原因,根据情况注销或赔偿。
五、教育幼儿不随意从抽屉里取书。
六、活动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打扫整理,关闭门窗。
七、图书室由专人负责,期初整理,期末清点。
图书室制度第4篇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长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提高文化素质,使书报成为老年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精神财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除星期四休息外,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一律照常开放。
二、凡是本村村民均可进入图书阅览室学习、阅览报刊、杂志、连环画、小说等书籍。
三、图书原则上不外借,报纸阅后放回原处。
四、书刊、报纸是人们精神粮食,不准涂写、撕页,如有发现,除批评教育外,按原价赔偿。
五、在图书室要专心阅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图书室制度第5篇
1、从阅览室拿出来的书都是借来的。借出的图书,在申请借出、还书时,必须申请退书备案。检查归还的图书是否与借阅的推荐书目一致,是否有损坏,并进行核销。必要时,注明图书毁损、灭失的概况和原因。
2、按照规定时间进入阅览室阅读文章,老师填写了阅览室申请记录。
3、儿童进入阅览室进行主题活动时,应保持自然环境安静,不得喧哗。
4、孩子们不准带书出会场。
5、抽奖活动结束后立即断开开关电源,清洁、梳理并关闭门窗。
6、儿童文化教育书架可免费取书。
7、教师要改进图书管理,文化教育孩子要爱护图书,不要破坏图书。看完书放回原处后,禁止在书上乱涂乱画、乱剪、折叠、撕、扔。损坏的书应立即修理。查明图书丢失、损坏的原因,并视情况结帐或赔偿损失。
8、物资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立即做好借还记录,并及时整理核对。
9、新购图书应当归档、编目、出版、阅览,不得借阅。对新购图书要立即向教师进行宣传,详细介绍新小说,加快图书商品流通,提高图书利用率。
10、保持房间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