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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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5篇
时间:2023-11-02 实用范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模板5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1篇

2.1财务部

1)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综合反映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卡一致;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归口管理和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办理固资报废对外报批手续;

2)负责登记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保证账账、账卡相符;

3)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折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相关会计核算;

4)全面掌握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手续和残值回收工作;

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对外报批手续;

6)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管理和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具体业务工作;

7)协助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

8)参与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检修计划的制订,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及后续支出和运行维护费的预算管理,并控制其资金执行情况;

9)负责固定资产投保以及出险后的索赔工作等。

2.2综合部

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主要是指从实物形态及时、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按技术要求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2)根据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3)建立健全所管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卡、物一致;

4)会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建立、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副本,相互核对一致。

5)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要量,合理调配固定资产;

6)组织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使其符合财务价值管理的要求;

7)正确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验收、调配、报废等工作;

8)掌握所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技术状态,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

9)检查和鉴定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率,对闲置、盘盈、盘亏和贬值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10)审核和统筹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计划,编报费用预算,按批准后的预算组织实施,督促工程如期完成;

11)组织更新改造及大修重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12)组织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报废、停用、拆除及内部转移等技术鉴定工作。

13)组织对出险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

14)综合部为公司办公、电子(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相机、空调等)及日常管理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工程部为公司生产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2.3资产使用保管部门

1)资产使用保管管理是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主要是指对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安全运行、维护保养及检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使用及质量处于良好状态。

2)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3)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交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4)指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并报财务部备案,遇有内部调动时,要主动与财务部联系,重新指定新的资产管理员并备案;

5)资产管理员负责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及时组织办理各项资产变动交接手续,保证台账记录与财务部门一致;

6)本部门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员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调换和拆卸;

7)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对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安全存放保养;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进行及时调配;

8)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需求计划,并由资产管理员办理计划填报及组织资产验收、领用等的相关手续;

9)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等工作,会同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审批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归口管理部门鉴定、核查,进行审批后处置,及时收回处置收入交财务部门入账(或统一交由物资管理部门处置)。

10)按财务部和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

11)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现场保护及证据搜集等工作,配合财务部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2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号品管理。

三、责任人:

财务部与综合部联合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固定资产归属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建账部门,综合部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应该建立建全帐目,综合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卡,做到帐目与卡片一致。实行半年盘点一次。

2)公司各办公室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综合部指定的负责人落实责任人管理。

3)展厅、客户接待台、客户洽谈室、儿童区、新车交车区布置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销售部门负责落实责任人管理。

4)维修接待台、精品柜、客户休息区、客户上网区、备件库、客户休息室布置的固定资产由售后部门负责落实责任人管理。

5)车间机器设备全部由售后部门归口管理

6)售后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7)售后部门负责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8)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9)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0)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1)综合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维护,总部要求审批的,需经过总部审批单进行采购。

12)公司运输工具的管理由综合部根据用车实际情况而分到各部门管理。

2、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使用部门如果改变使用状态,或报废等状况而不及时上报的,主管部门有权上报相关部门请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使用部门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应设置兼职的资产管理员,每项资产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人。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1)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审批,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资产购进后,由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安装完毕后填“资产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资产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标签,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总部审批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a)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b)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c)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d)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e)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责任的由责任人承担重置的完全经济责任,属于自然损耗及非人为责任的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复后,再报集团审批,按审批结果财务部门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8、公司低值易耗品参照此制度管理。

9、本制度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三条各使用科室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科室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资产经财务科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财务科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负责人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办公室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置。

(五)会同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议,资产管理科室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办公室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使用科室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室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七条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各科室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管理科室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购入、调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科室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科室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财务科室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办理接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者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财务科室应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或者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关资料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第十六条购置资产要货比三家,既要考虑设备价格、性能、质量,也要考虑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

第十七条新购的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办公室科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各科室领用资产时要求填写“出库单”,科室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办公室根据“出库单”登记资产实物帐。

第十九条已入库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和说明存放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坏,追究其使用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转移处理。资产在单位内相互调剂拨转时应由移出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由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移科室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4篇

1.学校财产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长领导、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保管入账

2.新购、调入或自制的财产,须先经过验收统一编号登入各类账册,然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3.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账、报销手续。

4.总务处及部门账册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5.学校房屋、设备、家具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6.学校的一切仪器、教学用具等不得借给个人,个别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要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出借手续。

7.各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对国家物资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才可离职。

8.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9.财产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原则上因故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报组室负责人签具意见后报有关领导审批方可报损,无故损坏的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要酌情赔偿。

10.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11.每学期各部门财产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资产或材料物资运出校门要凭学校签发的出门证。无证运出,传达室人员对无证携出物品有权扣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对达不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设备器具作为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各后勤经营服务中心、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单位和实体购置的固定资产,为学校固定资产,依照本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进行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单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其主要管理部门为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国资办")。国资办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确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财务审核及数据备份工作;

(三)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四)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

(五)审核批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六)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七)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是学校的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按类目实行归口管理:

(一)实验室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卫生医疗器械、印刷设备、标本模型、文物及陈列品、文体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类的固定资产。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房屋及构筑物、土地植物、家具、被服装具类的固定资产。

(三)图书馆负责管理全校图书资料(包括各部门及个人公费购买的图书资料)类的固定资产。

各归口管理部门按划分的范围配备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运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处置的归口审核工作;

(三)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四)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五)提出固定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

(七)检查、指导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正确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授权规范的履行职责,并保证系统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系统录入登记工作;

(二)严格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三)登记有关固定资产台帐,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四)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负责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八条学校及其独立核算(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九条学校固定资产的分类。学校的固定资产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按照以下六类设置会计账目进行核算:(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二)、专用设备;(三)、一般设备;(四)、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六)其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十六类设置分类账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一)房屋及构筑物;(二)土地;(三)仪器仪表;(四)机电设备;(五)电子设备;(六)印刷设备;(七)卫生医疗器械;(八)文体设备;(九)标本模型;(十)文物及陈列品;(十一)图书;(十二)工具、量具和器皿;(十三)家具;(十四)行政办公设备;(十五)被服装具;(十六)牲畜。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按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化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三条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校成立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工作小组中的专业技术、经济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五条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按国家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和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十八条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二条校办产业和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变更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机构调整时,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二)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归口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四)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查。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六条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报告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上报学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学校处置固定资产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处置房屋、车辆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

(二)处置总价值在1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处置上述标准以下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国资办审核,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单位处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报学校批准后进行处置。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固定资产以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条归口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地上缴学校财务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簿:

(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资产清查的布置、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定期与学校财务账簿及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审核,负责固定资产验收单、条码单、固定资产卡片打印,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分析。

(三)使用部门按系统的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手续,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汇总报送图书数量及金额。

第三十三条各级资产管理员均应按《山东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设置要求正确使用该系统。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1、固定资产定义:指单位价值大于20xx元人民币并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

2、编码规则:

2.1.编码组成:aa――bb――ddd―cc:类别―大类细分―产品序号―成本中心代码

2.2.类别明细(aa):01:电脑;02:办公家俱;03:办公设备;04:汽车;05:网站外设;06:电脑外设;07:软件类;08:仓储设备;09:通讯设备。

2.3.成本中心(cc):见会计科目编码规则中的规定。

3、固定资产的购买:

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资产,填写,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可由产品线、采购部帮助询价),并经部门经理、ceo签字确认,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资产的购买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同时附报价单及原件。

3.3.固定资产采购到货后由行政部填制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后,将复印件交财务做资产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资产领用时,使用人须在上签字。

3.5.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于月末登记固定资产系统帐。

3.6.原件保存在财务部存档。

3.7.原件保存在行政部存档。

4、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

4.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行政部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4.2.如有固定资产暂借,可填写,不做帐务处理,但规定48小时归还。

4.3.固定资产还入时应办理还入手续,并在上签字确认,

4.4.每月由财务部更新固定资产系统帐。

5、固定资产的调拨:

5.1.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并调出方填写。

5.3.行政部接到并确认其可行,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且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4.原件由财务保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统的资产调拨要及时准确,以便财务月末计提折旧的准确。

6、固定资产的维修:

6.1.当事人须填写交由行政部处理。

6.2.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单需先查询固定资产帐,确定其维修价值,联系售后服务商;

6.3.维修后行政部应将原件交财务部;并更新;

6.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网络设备升级:

7.1.当事人须填写,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交由itsupport处理。

7.2.itsupport接到申请单,确认其升级的必要,申请升级硬件,

7.3.由it部门进行统一购买,请款单后应附;

it部门应将复印件交行政部,并进行的变更;

7.4.财务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资产模块。

7.5.原件由财务保存。

8、固定资产的盘点:

财务部应定期(建议季盘,可抽盘)由行政协助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财务出据盘点报告并与固定资产帐核对。

9、固定资产的报损: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其责任人填写,由本部门经理、公司ceo签字,并经专业人士确认,交由行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