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工作计划第1篇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和市级卫生应急示范镇(街道)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根据省、市年度卫生应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县卫生应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提高对卫生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卫生应急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及时谋划好“十三五”卫生应急工作规划。加强与县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充分发挥县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综合管理能力。建立卫生应急预案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修订、完善现有的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相关预案。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完善各类卫生应急技术方案,各医疗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技术方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能力建设,强化预警报告
依托疾控科学发展示范基地、省精神卫生中心分中心和县公共卫生重点实验室等科学发展示范点重点项目,加强县疾控机构实验室、网络报告系统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医院急诊科能力建设,加强镇(街道)卫生院急诊急救规范化建设,依托120统一指挥系统,建立完善的院前急救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对卫生应急机动队伍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等培训,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应急拉练、血防查螺技能比武等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拉练。积极参加县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急诊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信息以及严重临床异常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风险评估能力建设。依托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建成并启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强化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核实、疑似事件调查处置;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建立信息通报与交换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公安、新居民、农经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苗头事件报告工作,以便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加强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卫生应急装备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完善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援机动队装备,储备必需的卫生应急物资,专室专人专册管理并及时更新。建立卫生应急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拨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经费。加强霍乱、登革热等传染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应急处置机制。加大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规范禽类交易,县城区严禁活禽交易,其他市场严格执行“清洁消毒休市”制度。加强学校、敬老院等重点场所麻疹、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预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建立完善由疾病预防、卫生监督、“120”救援、医疗救治以及各相关部门协作的卫生应急联防互动机制。加强救灾防病队伍建设,做好灾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序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结合各类卫生宣传日和百场健康教育课进社区等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各种载体,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科普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卫生应急防范意识和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应急工作计划第2篇
为贯彻落实《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切实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任务,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订《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体系高质量运行。
(二)全县发现并规范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20例以上,各乡镇具体任务数见附件。
(三)继续完善实验室建设,提升结核病实验室人员的工作能力,县人民医院要建成痰培养室建设,具备开展痰培养能力。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达到国家、省、市要求。
(五)对学校、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等特殊人群开展有效的宣传和防治工作、
(六)积极探索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补偿机制,推进免费抗结核药品政策改革,优化、调整普通肺结核患者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政策。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工作部署,提高结核病防治体系运行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要适时调整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技术小组成员和相关科室业务人员,调整后的名单报卫生局疾控科。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恢复结防门诊。(市局文未找到相关内容)
根据《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医防合作。县人民医院要全面做好结核病定点门诊相关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督查作用,确保服务体系的高质量运行。各乡镇要根据《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订年度结核病防治实施计划,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开展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工作
1、着力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诊疗水平。通过健康体检以及对糖尿病、肿瘤、精神病等高危人群监测等多种途径早期发现肺结核患者。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报告工作,发现的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100%,转诊率达95%以上。继续做好网报肺结核患者的转诊、追踪工作,落实乡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和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免费筛查率高于95%,结核病诊治定点单位应建立集体定诊制度,至少每周集体定诊1次,减少误诊或过诊,初诊可疑患者查痰率达100%,切实提高患者诊疗水平。
2、提高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率和系统管理率。以结核病患者为中心,积极探索直接面视下的化疗(DOT)新方法和新模式,根据患者不同需求,采取科学合理的督导治疗管理方式,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保证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90%以上,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85%,按时取药率、按时查痰率均达95%,各类工作资料、数据完整、真实。诊治定点机构要规范进行辅助检查和治疗,规范落实诊疗费用减免政策,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切实做好跨区域患者的管理工作,转入患者信息反馈率90%以上。
3、切实做好药品管理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好抗结核药品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患者服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全疗程至少2次免费肝功能检查,治疗第1个月乡级或县级结防督导人员至少要与患者见面1次。
4、认真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控制工作。配合艾防机构对所有艾滋病阳性患者开展结核病筛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按要求治疗管理所发现的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患者。
(三)提升耐多药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质量
认真做好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工作。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对所有涂阳患者痰液进行收集,并按时送至县人民医院(县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县人民医院要严格按照《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要求,规范开展痰培养、药敏检测以及患者治疗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提供治疗药品和落实定期门诊随访服务。县疾控中心负责患者居家服药、治疗及随访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规范执行面视下服药。所有耐多药患者均严格实施DOT管理,并确保患者的个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专报系统,录入及时率达95%,完整率不低于95%,与原始资料符合率98%以上。按市卫生局要求建立健全耐多药结核病村医治管工作经费补偿机制。(市局文未找到相关内容,原文是配合新农合等部门做好费用报销工作,做到即时,方便患者)
(四)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
认真执行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工作(EQA)制度,提高痰检工作质量。参加市疾控中心对县级结核病细菌实验室每季度1次盲法复检。
进一步完善结核病痰培养实验室建设。县人民医院20xx年上半年必须完成痰培养实验室改建工作,并按要求制定结核病实验室操作的标准文件和程序文件。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报请市局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开展培养工作。
(五)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县疾控中心及各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认真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并规范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辖区内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掌握学校结核病疫情,提升学校结核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健康促进学校、“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和学校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六)切实开展健康促进和培训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要求,认真组织集中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同时强化日常宣传,每季度至少有一次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各镇卫生院发放入户宣传资料至少有1次结核病防治宣传内容。县疾控中心年内至少进行1次电视、1次报纸宣传,继续做好“百千万结核病健康促进志愿者”的招募和指导工作。
疾控中心负责乡镇结防医生培训,举办1次以上培训班,卫生院负责乡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应接受1次结核病相关技术培训,各类培训班考核资料齐全。积极参加省、市疾控中心举办结核病实验人员、结核病防治新技术、疫情监测、耐多药结核防治等培训班,参训人员作为师资对本地开展二次培训。
三、监测、督导和考核
要保证《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稳定,设备、通讯运行正常,及时、准确录入病人个案信息,信息录入及时率达99%,完整率达98%,与原始资料的符合率达98%,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报表。我局将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对结核病防治单位进行督导,并对薄弱地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导,督导情况将及时通报。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