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的基本原则
室内设计要充分考虑使用功能要求,使室内环境合理化、舒适化、科学化,要考虑人们的活动规律,处理好空间关系,注意室内色调的总体效果。下面是室内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起来看看。
1.要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室内设计是以创造良好室内空间为宗旨,满足人们在室内进行生产、生活、工作、休息的要求,所以在室内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使用功能要求,使室内环境合理化、舒适化、科学化。
要考虑人们的活动规律,处理好空间关系、空间尺寸、空间比例,合理配置家具,妥善解决室内通风,采光与照明,注意室内色调的总体效果。
2.要满足现代技术要求
建筑空间的创新和结构造型的创新,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应取得协调统一,这就要求室内设计者,必须具备必要的结构类型知识,熟悉和掌握结构体系的性能、特点。
现代室内装饰设计,置身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范畴之中,要使室内设计满足精神功能的要求。
3.要符合地区的特点
由于人们所处的地区、地理气候条件的差异,各民族生活习惯与文化传统的不一样,在建筑风格上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设计中要有各自不同的风格和特点。要体现民族和地区特点以唤起人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4.要满足精神功能要求
室内设计在考虑使用功能要求的同时,还必须考虑精神功能的要求(视觉反映心理感受、艺术感染等)。室内设计的精神就是要影响人们的情感,乃至影响人们的意志和行动,所以要研究人们的认知特征和规律,研究人的情感与意志。
设计者要运用各种理论和手段去冲击影响人的情感,使其升华达到预期的设计效果。室内环境如果能突出表达某种构思和意境,将会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其在精神功能方面的作用。
室内设计灯光设计原则
室内设计应配合不同数量、不同类型的灯具,既满足人们对光质、视觉卫生、光源利用的要求,又体现不同风格的个性。下面是室内设计灯光设计原则的内容,一起来看看。
1.宴会厅
宴会厅是招待高级贵宾的场所,灯光应该是宫殿式的,由大型吸顶灯或筒灯、射灯组成,搭配强烈的照明,照度强,光线美,显色性好,但不眩光。
2.门厅,大堂
一般门厅,大堂,走廊照明灯具一般选用小型的球形灯,扁圆形或方形吸顶灯,其规格,尺寸,大小应与客厅配套。有时也在门口处装有射灯。门厅,走廊用灯应与其他房间有主,次之分,而大堂是公共建筑的大厅,它的布灯很重要,灯饰往往是标志性的装饰之一,应装饰得富丽堂皇,豪华精致。
3.餐厅
灯饰一般可用垂悬的吊灯,为了达到效果,吊灯不能安装太高,在用膳者的视平线之上即可。长方形的餐桌,则安装两盏吊灯或长的椭圆形吊灯。
吊灯要有光的明暗调节器与可升降功能,以便兼作其他工作用,餐厅光源宜采用暖色白炽灯,不宜用冷色荧光灯。因为菜肴讲究色、香、味、形,若受到冷色光的照射,将直接影响菜肴的成色,影响人的食欲。
4.客厅照明
客厅有大型的会客厅与家居客厅,大型会客厅是以混合布灯为主,体现出豪华,精美的民族风格。理想的设计是:灯饰的数量与亮度都有可调性,使家庭风格充分展现出来。一般采用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相结合的方式,即一盏主灯,再配其他多种辅助灯饰。